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号水轮发电机组技术改造现场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4号水轮发电机组技术改造现场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的名称:4号水轮发电机组技术改造现场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YCY002294 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旧设备现场拆除、旧大件设备分解、旧设备装车,改造项目新设备卸货、到货验【yàn】收、施工准备,设备就位、安装、试验、阶段验收、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文件资料移交等全过程的安健环控制、质量控制、工期进度控制、文明生产控制等的监理服务和保修期内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修复等过程的全【quán】面监理。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如下:
(1) 机组旧设备拆除:包括接力器、导水机构(含控制环、传动机构、顶盖、导水叶、底环、下固定止漏环等)、转轮、水导轴承及主轴密封、水轮机大轴与发电机大轴分解、定子机座、定子、转子、上机架、通风系统、制动系统、消防系统、集电环、励磁电缆等。 (2) 水导轴承技术供水备用系统及顶盖排水管安装(含土建); (3) 基础环和尾水锥管段(含混凝土挖除、回填及测压管更换)改造、尾水补气架改造、接力器土建施工。 (4) 拆除的旧大型部件分解:包括底环、下固定止漏环、顶盖、转轮与主轴、上机架、转子、定子等。 (5) 新机组设备安装和调整。 (6) 机组相关数据测量:包括拆机前机组相关数据(高程)测量及标记、旧设【shè】备拆除后相关设备(如顶盖等)尺寸测量、新设备安装前机坑尺寸、机组安装中心、高程测量等。 (7) 现场安装试验、交接试验、启动试运行试验等,试验项目与要求按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T7894《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SL321《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GB/T8564《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DL/T507《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GB/T15468《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NBT 10135《大中型水轮机基本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 (8) 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监理。 施工监理方式:现场监理。
招标方式: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并同步在广东能源商务网及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上公开招标。 监理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服务期限、监理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合同项下全部施工监理任务时止。 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6月-2024年5月(计划339天),具体以机组实际开工日期和批复工期为准。 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内容 | 3.1 |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合法有效,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3.2 |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dān】)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dòng】。(提供:并分别提供查询当日生成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 3.3 | 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水力发电站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电力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 3.4 | 业绩要求:按合同时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或整机改造工程(含蓄能)施工监理业绩(每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字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投标人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及设备容量③签约时间④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 3.5 | 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驻的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应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在一台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或整机改造工程施工(含蓄能)监理中担任【rèn】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务),且必须为该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有合同、技术协议或用户盖章的业绩材料证明、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社保证明) | 3.6 | 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1、 供应商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原粤电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2、 新丰江发电公司4号水轮发电机组技术改造工程设计、制造、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4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到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站前路巴蜀国际大厦1707、0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可接受邮寄报名,邮寄报名流程详询:雷工,电话:1856580090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fù】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tí】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邮寄或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2-2609时00分。地点为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邮编:517021)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公司1号行政楼111室。 1.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免责声明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能源商务网(www.gdydb2b.com)、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7.2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zhāng】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dì】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 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 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7.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 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华支行 银行帐号:4420101030005251712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 | 商务联系人 | 曾琼华 | 电 话 | 13809743360 | 技术联系人 | 陈惠中 | 电 话 | 13502643618 | 电子邮箱 | 328800535@qq.com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河源源城支行 | 账 号 | 2006021109022100160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31F | 项目负责人 | 周刚 | 项目联系人 | 雷工 | 联系电话 | 18565800901 | 电子邮箱 | ldzblzg@qq.com | 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 银行账号 | 102015516010008966 |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