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3001334-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关山月美术馆艺术品保险及公众人身安全责任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表”中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3 | 商务部分 | 19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供应商认证情况 | 3 |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2022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分档评分。 1.经营评价结果为A的,得100分; 2.经营评价结果为B的,得50分; 3.经营评价结果为C的,不得分。 注: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以【yǐ】其总公司的情况为准,若投标人为总【zǒng】公司或无分公司的,则直接以投标人的情况为准。 (二)评分依据: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2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进行评分。 证明文件: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2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附件截图,网站链接:http://www.iachina.cn/art/2022/1/28/art_24_105766.html | 2 | 供应商综合风险等级 | 4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2023年第一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信息披露数据为准):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的,得50分; 1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得30分; 12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得10分;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的,得0分。 2.投标人2023年第一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的评价结果进行评价: (1风险综合评级为A或以上的,得50分; (2)风险综合评级为B或以上的(不包括A或以上的),得30分; (3)其它情况得0分。 注: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以其总公司的情况为准,若投标人为【wéi】总公司或无【wú】分公司的,则直接以投标人的情况为准。 (二)评分标准: 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偿付能力信息披露”中披露的偿付能力及风险综合评级截图作为得分依据。 备注: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zhèng】明材料不清【qīng】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5 | 保险消费 投诉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全国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根据银保监消保发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中投标人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分: 1.万张保单投诉量在[0,0.06)区间的(不含0.06),得100分; 2.万张保单投诉量在[0.06,0.12)区间的(不含0.12),得70分; 3.万张保单投诉量在[0.12,0.15)区间的(不含0.15),得30分; 4.万张保单投诉量≥0.15的,不得分。 注: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以其总公司的情况为准,若投标人为总公司或无【wú】分公司的,则直接【jiē】以投标人的情况为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中《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2023年度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银保监消保发〔2022〕11号)页面截图及所披露数据截图,并将投诉量数值以表格形式提供。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更正为: 3 | 商务部分 | 19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供应商认证情况 | 3 |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2021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分档评分。 1.经营评价结果为A的,得100分; 2.经营评价结果为B的,得50分; 3.经营评价结果为C的,不得分。 注: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以其总公司的【de】情况为准,若投标人为总公司或无分公司的,则直接以投标人的情况为准。 (二)评分依据: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1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进行评分。 证明文件: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1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附件截图,网站链接:http://www.iachina.cn/art/2023/1/20/art_24_106636.html | 2 | 供应商综合风险等级 | 4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2023年第一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信息披露数据为准):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的,得50分; 1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得30分; 12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得10分;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的,得0分。 2.投标人2022年第四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的评价结果进行评价: (1风险综合评级为A或以上的,得50分; (2)风险综合评级为B或以上的(不包括A或以上的),得30分; (3)其它情况得0分。 注:若投标人为【wéi】分公司的,以【yǐ】其总公司的情况为准,若投标人为总公司或无分公司的,则直接以投标人的情况为准。 (二)评分标准: 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偿付能力信息披露”中披露的偿付能力及风险综合评级截图作为得分依据。 备注: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huò】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rèn】的,不得分。 | | 5 | 保险消费 投诉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全国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根据银保监消保发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中投标人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分: 1.万张保单投诉量在[0,0.06)区间的(不含0.06),得100分; 2.万张保单投诉量在[0.06,0.12)区间的(不含0.12),得70分; 3.万张保单投诉量在[0.12,0.15)区间的(不含0.15),得30分; 4.万张保单投诉量≥0.15的,不得分。 注: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以其总公司的情况为准【zhǔn】,若投标人为总公【gōng】司或无分公司的,则直接以投标人的情况为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中《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2023年度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银保监消保发〔2023〕6号)页面截图及所披露数据截图,并将投诉量数值以表格形式提供。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7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时间更正为:1-03 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31F 联系方式:0755-8386429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志刚、陈康 电 话:0755-83864290 五、附件 无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