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州港海关12-26至12-26惠州通勤车租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31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D2023GP-HGC007 项目名称:惠州港海关12-26至12-26惠州通勤车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通勤车租赁 | 1 | 项 | 一、30座以上大巴车保障惠州港海关干部上下岗执勤用车,行程:1、惠州海关老办公楼(07:15)-源东酒楼-173医院-惠州学院门口-湖山村-惠州港海关关本部2、惠州港海关关本部(17;05)-惠州学【xué】院门口-三环南教师村-173医院-源东酒楼-惠州海关老办公楼。二、每天用车往返。详见招标【biāo】文件第二章项目【mù】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12-26至12-26。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截止时间前【qián】,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tōng】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2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fú】务的供应商及其【qí】附属机构,不得再参【cān】加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fǔ】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huò】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6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dào】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31F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线上获取,请【qǐng】各供【gòng】应商办理汇款手续后,通过邮件或传真发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汇款单及《投标报名登记表》至采购代理机构。(开 户 行:广发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账户名称: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账号:102015516010008966) 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31F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说明“1.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dì】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jiāo】时间以我公司代【dài】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供应【yīng】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2.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查询网址: 深圳龙达招标网http://www.2shc.net 深圳海关门户网http://shenzhen.customs.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港海关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镇安惠大道7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55-84394179 采购人投诉电话:0755-84398457 采购人监督电话:0755-25592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31F 联系方式:0755-83864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康 黄勤 电 话:0755-83864290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7月6日 |